第十一章李自成的信使
第一届四川科举正在如火如荼地准备着。(<>-)
这天,皂莺起了个大早,然后照惯例要去巡抚衙门上班,守在郑晓路的身边给她充当护卫和吐槽斗嘴的伴儿。皂莺发现自己越来越适应这个角色,如果哪一天不和郑晓路争吵上两句,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全身都使不上劲。
但是郑晓路最近很忙,连吐槽的机会都不太多了,唉。
皂莺走进巡抚衙门,只见郑晓路坐在堂上,正抱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
嘿,吐槽的机会来了,皂莺大喜,一个箭步冲上去,嘲笑道:“哟,堂堂阎王军大当家也要读书?准备去参加科举?你没这么扯蛋吧,难不成还想混个县丞来当当。”
“切”郑晓路将书拍在桌上,对着皂莺阴阳怪气地笑道:“皂莺,我说你不认字就不要胡乱嚷嚷,我这书是参加科举看的书么?这是《孙子兵法》,听说过么?没听说过吧,爷告诉你,这是孙子写的教人打仗……”
郑晓路还没说完,就听到皂莺大笑道:“你儿子都没有,哪来的孙子,还写兵法?你就扯蛋吧。”
晕,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碰上你皂莺这种文盲型的女人,算我郑晓路倒霉,他砸了砸嘴,继续翻开兵法书看了起来。
郑晓路前世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军事方面实在是很白痴,仗着一点小阴谋和后世借鉴的特洛伊木马、麻雀战、地道战……打了几个小胜仗,就有点飘飘然,结果在成都之战被朱燮元狠狠地刷了一把,才知道古人的智慧不可小视。
想想也是,如果靠着几千把枪就可以横行天下,那当年二战的时候,日本鬼子干嘛还要和红军拼刺刀?有时候先进的武器未必就能让你一路爽到底,战术,战略缺一不可,还是抓紧时间学点兵法吧。
皂莺虽然吐槽了他两句,但见他真的在认真看书,也就不吵他,在一边安安静静地坐了下来,过了许久,突然见到彭巴冲迈着大步子冲了进来,大吼道:“东家,有陕西来的信使要见您。”
“陕西来的?”郑晓路心里一奇,自从乱陕西之后,阎王军已经完全撤回了四川,后来四川战事吃紧人手不足。阎王军连龚家湾的接引站都废弃了,整个陕西已经完全没了阎王军的势力,怎么还会有信使来?
彭巴冲嘿嘿笑道:“不是我们的人,是闯将李自成的手下,好像是来谈什么重要事的。”
“闯将李自成”郑晓路心里一惊,咦咦咦,这位赫赫有名的大贼头,你怎么找到我头上来了?
彭巴冲见郑晓路迟疑,问道:“见不见?”
“见”郑晓路赶紧道:“请进来,我倒想知道李自成派人来要送个什么信儿。”
不一会儿,信使走了进来,郑晓路眼前一亮,只见来人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汉子,身体健壮,肌肉结实,行走间落落大方,举手投足有如虎豹般灵气狡捷,五官端正平实,皮肤黝黑,让人一看就忍不住喝一声彩。
好一个人物,假以时日,必成一方守牧大将,郑晓路心里赞了一声,只见这信使走到堂前,不卑不亢,双手一揖,道:“阎王大当家有礼了,我叫李过,乃是闯王高迎祥帐下第八队闯将李自成的侄儿,江湖上送我一个绰号‘一只虎’。这次奉我叔父的命令,特来与阎王大当家商议要事。”
一只虎李过……呃,历史学得差,没听说过,但看这气势,也知道他必定是李自成的爱将,将来也是搅乱天下的一方豪强。
郑晓路心里暗暗留了意,他对李自成虽然很佩服,其名如雷贯耳,但是因为李自成后来**堕落,因此对李自成也不是十分有好感,将来多半得打上几架。对于李自成手下的大将,应该做到心中有数才对。
“千里迢迢入川,看来是很重要的事吧。”郑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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