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却被砸了一脸的雨点。
“放缓速度!”我率先勒马。
其实也不用专门发话,一旦下雨,道路根本不允许大队战马狂奔。
但是我立刻又改变了主意:“全军加速!”
离开徒河已经两个时辰,宾徒也早被抛在身后,距离目的地其实已经很近了。
与其在雨中挨冷受冻,不如尽早攻占昌黎。
昌黎的确只是个小土城,小到我必须近距离才能看到它的城门。
追命昂首停在城南一里之外,我远眺城头情况。
一眺之下,我立刻乐了起来。
“人头!”许多眼尖的士兵们立刻嚷嚷了起来。
“慌什么!”庞淯大声斥责,“那是敌人的狗头!”
我不禁有些讶然:“你能看得清?”从四五百米的距离去看一个脑袋,连我都没这个本事啊!
“怎么可能!”他解释道,“城头只挂了一个人头,少爷你可派出了两个营长啊!没道理会少一个。”
“你忘了杨史派的那个心腹了吧。”我提醒他。
“说不定他是个卧底,把两位营长给卖了!所以我不会把他计算在内。”庞淯言之凿凿。
“你这推理倒是也勉强。”我不再和他争辩,挥手,“入城!”
我之所以笑,是因为城头飘扬的一杆大旗,素白的旗面上只有两个狗爬一样的大字:
“进来”!
其实两个字还是有所分别的:进字勉强还能看清比划,来字尽管结构简单,但仍是一团糟糕,这个字显然是秦阵亲笔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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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一片死一样的寂静,街道两侧家家户户紧锁院门,我没看到一个人。(本章节由网网友上传)
没有人,没有秦阵和拓拔野,当然也没有敌人。
我勒住了不知如何迈蹄的追命,看着空空荡荡的大街,我破口骂道:“这两个混蛋,连个引路的都没有?!”
“我在上面啊!”城头传来了无辜的声音。
我侧过身子,抬头斜向上看去。
秦阵从飘扬的旗帜下钻出脑袋,用力向我挥了挥手。
午后的阳光明晃晃的无法直视,我忍不住微微眯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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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阵与拓拔野不负众望,毫无悬念地成功刺杀了公孙朗,主将被杀,原有的属官们纷纷投降,而所谓的一万守军也只不过是临时集结起来的杂兵罢了,大部分杂兵们立刻一哄而散,残留下来的几百士卒则规规矩矩地留在了营中。
我将程武一个旅留在城中暂时负责维持治安,又率领全军向阳乐城飞驰而去。
两座县城之间是一片开阔的平原,万余轻骑飞奔疾驰,实在蔚为壮观。
不过四五十里地罢了,我只开了个半速。
“少爷,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庞淯在一侧吞吞吐吐。
“你对战争形势有什么高见?”我略带讥讽地问道。
“呃,”他微微向我靠拢过来,“我们是要去奇袭昌黎?”
“废话,”我向他虚晃马鞭,作势抽他,“这不是很明显么!”
庞淯明知我打不到他,也只是象征xng地缩了缩脖子,又问道:“既然是要奇袭……我们是不是不应该走官道?这样很容易被人发现啊!”
我感觉到自己脸颊上的皮肤在不自觉地跳动。
简直就是当头棒喝啊!
自以为主角光环在身,我总是把对手当做傻瓜:从阳乐到昌黎,只有这么一条平坦的官道,公孙恭会傻到放任我毫无阻碍的将他包围?
一万五千人包围昌黎城数万军民?
对方可不是流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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