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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私心杂念(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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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私心杂念

“改名儿?”李吴山觉得很奇怪,不解的看着张大娃:“为啥要改名字?”

“老爷,”张大娃故意不称“大帅”,而是依旧使用多年前在大旗庄之时的老旧称呼,因为他觉得这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我觉得吧,俺原来的名字忒土了些。大娃大娃的,一听就晓得是乡下的泥腿子。所以就让刘学究帮俺取了个响亮的大号,叫做张鹏程……”

如张大娃这种出身乡野的农家子弟,大多没有正式的名字,都是按照在家的排行随口叫个名字也就是了。更有甚者,秉承着“歪名好养活”的传统观点,父母总是故意给孩子取个很难听的名字,在大旗军中,诸如“狗蛋儿”“丑郎”这一样充满了乡土气息的名号也不的有多少,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惯了。

现在的张大娃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不仅是大旗军中的高级军官,还是名动天下的超级战斗英雄,他总是觉得“张大娃”这个名字太过于土气,所以就请刘学究帮他重新取了个响亮的名号——张鹏程。

这个名字取得就是“鹏程万里”之意,预示着会有一个非常远大的前程。

张大娃非常喜欢自己的这个新名字,因为他知道宋时的武穆爷爷就是姓岳名飞字鹏举。

岳武穆叫做岳鹏举,他张大娃叫做张鹏程,都有一个“鹏”字,古今辉映前后比肩,以后自己定然可以成为武穆爷爷那样的大英雄。

除了名姓之外,还应该有一个字。

刘学究说了,大人物的字号都有非常重要的含义,如张大娃这样的英雄,又是李大帅的嫡系,最好让李大帅亲自给他取一个字,才能更加彰显身份和荣耀。

“老爷就帮俺取个字号吧,最好响亮一点儿,体面一点儿……”张大娃嘿嘿的笑着说道。

张大娃的这番作为,让李吴山很不高兴,却又不好说什么,提笔在手写了两个字交给他。

“忆本?”张大娃捧着李吴山写的这俩字哈哈大笑:“俺以后也是有名有字的人了,百年之后上了史书也更光彩,忆本,忆本,还是老爷取的名号好……”

李吴山反问道:“好在哪里?”

“老爷给俺取的名字,当然是好的。至于说好在哪儿,那俺就不晓得了。”

张大娃的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粗通笔墨”,其实那根本就在给自己脸上贴金,和很多出身大旗庄的年轻人一样,他不过是稍微认识些字而已,这还主要是拜刘学究所赐。

以前在大旗庄的时候,每年的冬闲时节,作为村子里唯一的“知识分子”,刘学究就会办“义学”。

刘学究办“义学”的根本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给同村的孩子们传授文化知识,而是为了贴补家用。

作为家中的长子,张寡妇对张大娃寄予厚望,每年都咬着牙拿出几升谷子送给刘学究,好让张大娃去读书认字。

虽然刘学究总是把自己标榜成为“清流斯文”的读书人,其实不过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半吊子水准,为了赚取几升谷米黑豆而教出来的学生是什么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张大娃认得“忆本”这俩字儿,若要说出这个两个字的含义那就真的为难他了。

“这两个字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能不忘根本,明白了么?”

“明白,明白,”张大娃嘿嘿的憨笑着:“俺的根本就是老爷您呐,俺的一切都是老爷给的。俺这一辈子就跟定了老爷,等俺以后有了子孙后代,就让俺的儿子跟着老爷的儿子,让俺的孙子跟着老爷的孙子,这就是根本……”

张大娃的想法,几乎代表了大半个大旗军,尤其是当初出自“沿河十三庄”的那一批嫡系元老:我们就是你李吴山李老爷的人,我们是追随你李吴山一起打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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