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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0章:大争再起(4K)(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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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武在“新郑”逗留了八天,主要是跟子产聊一些“法”上面的话题。

总的来说,子产要变法以图郑国变强,大部分制定的“法”是用来限制和剥削贵族,少部分的“法”则是给泥泞阶层打开了上进的通道。

在任何一个国家之中,肯定是普通人占了多数,一旦作为多数的普通人爆发出某种热情,能够使得国家兴盛,也能让国家陷入万丈深渊。

吕武跟子产的交流得出一个结论,真的要让子产在郑国变法成功,太久远的未来不好说,短时间内郑国必然会得到极强的国力增涨。

“侯氏所求携土归晋,彼土仍归己有。”士匄以一种侯晋是个傻子的表情讲了那么一句。

侯晋之前只是不满意在郑国的上进通道被关上,近期子产变法一再损害郑国贵族阶层的利益,作为郑国公族的那一批“主人翁”明白国家好了他们才能更好,公族封主愿意忍耐一时的吃亏。

郑国那些不是公族一员的贵族,国家变得强大他们当然能够得利,心态方面跟公族封主则是不一样的。

说白了,郑国是公族的郑国,轮不到他们这些外姓贵族掌握郑国的话语权。

另外一点,郑国跟很多由公族来主政的诸侯国一样,外姓的天花板太低,日常遭受的各种剥削则是非常严重。没有能力反抗只能默默忍受,有了别的出路谁还不懂用脚投票?

士匄说道:“我听闻郑执政弄法,公族多有漏洞,苦仅在外姓。”

用词是“弄法”,不是“变法”。

说起制定律法,老范家是专业的呀。

晋国的很多律法就是出自范氏,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并执行,但也仅是在国家层面上,管不到有自己封地的贵族。

在这个“臣下之臣非君之臣”的时代,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国中之国”,每一名有封地的贵族都有权在自己的地盘选择执行什么律法,外人是无法也没有理由进行干涉的。

所谓的“国家层面”可以理解为,一国之君有权力在既定框架上指使和约束众贵族,也就是贵族的税、赋和礼仪,一旦贵族完成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一国之君无权干涉众贵族想在自己的领地上玩什么。

同理,贵族一旦自己也搞了“分封”,他们的“臣下之臣”也就有了自己的“小王国”,一样是在“臣下之臣”完成自己的任务后,无法也不能去强加干涉。

在这种“宗法”之下,玩的就是一种“套娃”的游戏,一层管理着一层来维持整个国家的运作和协同。

那么玩其实也没有毛病,谁让通信困难,道路交通又堪忧呢。

任何时期都有符合当代的制度,条件不成熟非要去玩太先进的玩法,最大的可能性是把自己折腾死。

吕武就没有玩太多“先进”的玩意,阴氏内部执行的制度也是一种循环渐进的方式。

总不能在要求通讯会耗费至少半个月的时间前提下,要求每一处封地的负责人一旦出事在下一秒就进行汇报吧?完全不可能的嘛!

他们已经回到“新田”,各自休息了半个月才复工。

范氏现在主导南方,并且吕武还将郑国、宋国和吴国的邦交权给了他们,等于说在南方事务上有着压倒性的话语权。

士匄对于吕武的“馈赠”自然是满意到不能再满意,范氏也很想像阴氏打崩秦国和兼并白翟、狐氏那般来玩弄郑国,可能会加上曹国,达到独霸的目标。

郑国侯氏还是吕武搭桥牵线才跟范氏联络上,侯晋开出来的价码明显有些高了。

侯氏并不是对郑国有异心的五个氏族之首,作为真正大佬的其实是尉氏。

这个尉氏有一个叫尉止的人担任司马(不是管军事,算是执法官),他在子驷当政期间没少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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