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羽林闻言吃了一惊道:“你就是齐国著名的墨门方仲!?久仰先生锄暴安良、劫富济贫的壮举,却一向无缘不得一见。只是先生今日为何变成这般模样?”
墨门方仲在齐国行侠仗义,虽得百姓厚爱,却一直是高官显贵的眼中钉、肉中刺,所以行踪一直诡秘。若非适才见萧羽林较为难缠,自己又是在是缺马匹口粮,是绝不会将本身的真实身份说出来的。
现在见萧羽林得知自己身份后那一脸尊敬的神情,真是出乎意料,方仲顿时松了口气道:“我前日出发去燕国,不想夜间在山林中遭遇狼群袭击,虽力毙野狼数十,但马匹却被野狼惊走,钱财干粮尽皆丧尽,而今见你等豪富,所以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望各位见谅!”
萧羽林心中好笑,心知方仲刚才一定是又生出了‘劫富济贫’的念头,不过这回济得是他自己了,不由得微微一笑道:“巴豆平生最喜交友,先生若有所求,但说无妨,何必动手伤了和气。来人,让出一匹马来,再备上一袋干粮和钱币,送与先生!”
方仲闻言看了看萧羽林,阴冷的目光中闪现出一丝笑意:“英雄果然豪爽。看英雄行踪,似乎也是去燕国。若他日能在燕国相逢,英雄有何差遣,方仲定然不惧生死,报答英雄赠马之恩!”
萧羽林笑着摇摇头道:“些许小事,何必挂齿。山野之中,险处颇多,不如英雄和我们一起出发去燕国,这样子路上也有个照应,如何?”
方仲摇了摇头道:“方某有要事在身,耽搁不得,只能辜负公子好意了!”萧羽林微露失望之意,看了看马匹等已经备好,只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道:“既如此,萧羽林便祝先生一路顺风了!”
方仲接过马匹,翻身上马,也没有注意到有马镫这个可以省力的物事,向萧羽林拱了拱手道:“再会!”“再会!”方仲也拱手回礼。
“驾!”方仲猛一磕马腹,马儿长嘶一声,撒开四蹄便飞奔而出,霎那间便遥遥远去了。
萧大心中兀自有些不服气,小心翼翼地问道:“林哥哥,为何如此便宜此人?”萧羽林微微一笑道:“多个朋友多条路!我萧羽林最喜欢和别人交朋友了,万一到了燕国,有他帮忙的机会,区区小利何足挂齿!”众人顿悟。
蓟城,燕国国都,位于易水之畔。由于燕国僻处北疆,又是七雄中的弱国,所以虽然蓟城也是一国之都,但其广大壮阔不能比咸阳,繁华精致不能比邯郸,但是由精旷的青条石堆垒起来的蓟城却也别有一番粗旷、雄壮的味道!
随着蓟城厚重的城门向街道内行去,路旁那一间间旁舍和店铺虽然和中原各国一样多为木料所建,但不论雕功的精细雅致、花纹的绚丽生动都很难和中国各国相比,不过那透露出的古朴和豪迈却也别有一番韵味!
忽然间,街道上飘来一股香浓的酒香,寻着酒香看去,便见一座精巧雅致远超其它建筑的酒楼呈现在眼前。而酒楼内纷扰嘈杂的人声、店门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则显示出此家酒楼的生意之兴隆实在罕有。
而在酒楼二楼,同样济济一堂的围坐了数十人,正一边放声谈笑,一边大碗饮酒,那热闹、随情的气氛和中原各国迥然不同,尽显燕国男儿豪迈之风。
在西面的一个雅座上,有三个不凡的男子正在围桌而坐。之所以说他们不凡,是因为这三人的衣着、面容、气质所形成的独特魅力休说只在数十人之中,便连在万人之中也是一目可辩,一眼可识。
萧羽林一看便认识了其中二人就是被他生擒的荆轲和高渐离,那剩余一人不用想就应该是大名鼎鼎的“屠狗者”了,还好萧羽林一行都进行了简单易容之术,现在穿的都是普通百姓的衣服,若不仔细瞧瞧,还真认不出来。
萧羽林观察了半天才发现荆轲和高渐离的酒量也就一般,可那个‘屠狗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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