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
第二,问题要问得浅;
第三,要断定问题的重要性。
所知的高手中,衡量问题的重要与否是惯例。
判断问题的重要性并不大难。你要问:“假若这问题有了答案,我们会知道了些什么?”若所知的与其他的知识没有什么关连,或所知的改变不了众所周知的学问,那问题就无足轻重。
有很多问题不仅是不重要,而且是蠢问题。什么是蠢问题呢?若问题只能有一个答案,没有其它的可能性,那就是蠢问题了。
3.不要将预感抹杀了
逻辑是推理的规格;但若步步以逻辑为先,非逻辑不行,思考就会受到压制。不依逻辑的推理当然是矛盾丛生,不知所谓;但非经逻辑就想也不想的思考方法,往往把预感抹煞了,以致甚么也想不到。
逻辑学——尤其是数学逻辑——是一门湛深的学问,但若以逻辑先入为主,就会弄巧反拙。
在念书时我拜读过爱因斯坦与逻辑学高手朴柏辩论的书信。他们争论的是科学方法论的问题。在这辩论中,我以为朴柏是胜了一筹;但在科学上的贡献,他却是藉藉无名的。
逻辑是可以帮助推理的正确性,却不是思想或见解的根源。科学方法论是用以证实理论的存在,但它本身对解释现象毫无用处。
那些坚持非以正确方法推断出来的思想是犯了规,不能被科学接受的观点,只不过是某些难有大贡献的人的自我安慰。这种人我遇过了不少。他们都胸有实学,思想快捷,缺少了的就是想象力。
感而起,加上想象力去多方推敲,有了大概,再反覆以逻辑证实,是最有效的思考方法。只要得到的理论或见解是合乎逻辑及方法论的规格,是怎样想出来的无关重要。
那些主张“演绎法”或“归纳法”的纷争,不宜尽听。苹果掉到牛顿的头上(或牛顿午夜做梦),万有引力的理论就悟了出来。又有谁敢去管他的思考方法是否正确。
有一些独具卓见的学者,其逻辑推理的能力实在是平平无奇;他们的重要科学贡献是经后人修改而成的。
早期的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推理的能力比不上一般大学生!近代获诺贝尔奖的海耶克及舒尔兹,推理也没有过人之处。这可见思想见解是首要,逻辑次之。得到了一个稍有创见的预感,就不要因为未有逻辑的支持而放弃。
在我所认识的学者中,善用预感的要首推高斯。无论我向他提出任何比较特出的意见,他就立即回答:“好像是对了”或“好像是不对的”。先有了一个假定的答案,然后再慢慢地将预感从头分析。
不要以为我强调预感的重要,是有贬低逻辑及科学方法论之意。我曾经是加纳(鲁道夫?卡尔纳普是西方著名的哲学家,一生有很多建树,尤其是在归纳逻辑研究方面,他的工作令人瞩目)的学生,怎会轻视这些学问?我要指出的是逻辑是用以辅助预感的发展,用错了是可将预感抹煞了的。
4.转换角度可事半功倍。
任何思考上的问题,是一定可以用多个不同的角度来推想的,换言之,同样的问题,可用不同的预感来试图分析。在这方面,我认识的高手都如出一辙——他们既不轻易放弃一个可能行得通的途径,也不墨守成规,尽可能用多个不同的角度来推想。转换角度有如下的效能:
第一,茅塞可以顿开。
茅塞是一个很难解释的思想障碍,是每个人都常有的。浅而重要的发现,往往一个聪明才智之士可能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但若将思想的角度稍为转变一下,可能今茅塞顿开。
想不到的答案,大多数不是因为过于湛深,而是因为所用的角度是难以看到浅的一面。
第二,角度可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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