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几顿饭了。”
小石头左手拿着一个鸡腿,右手握着一个猪蹄,吃得满嘴冒油,边吃边向其余人的夸赞,可惜周围的人都狼吞虎咽地忙着吃东西,嘴里塞得满满的,根本顾不上理他。
“兄弟,谢了!”
雷德水嗜酒如命,比程牛还要好酒,他依在靠近李少天牢房的栅栏上,手里拿着一个酒壶细细品味了几口,然后一脸满足地冲啃着馒头的李少天举起了手中的酒壶,这酒可是德福楼上等的女儿红,不是一般人能喝到的,而这几天他和程牛中午和晚上各一壶,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飘飘欲仙呀。
“雷哥,砍头是什么感觉?”
李少天微微一笑,走过去隔着栅栏在雷德水面前坐下,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这年头可没什么安乐死,死刑都是砍脑袋,咔嚓一刀下去,脑袋滚到地上,脖腔里喷出几米高的血柱。
“就像被蚂蚁咬了一下吧,也就一眨眼的工夫,没什么大不了的,到时候我陪着你,给你在阴间开路。”
雷德水性格爽朗,因此李少天更愿意跟他接近,听到李少天如此问,他愣了一下,随即大笑了起来,“不过,你小子的命硬,死不了的。”
在雷德水看来,李少天估计是哪家权贵的公子哥,即使杀了人,在家里人打点一番后也就没事了,要死,哪儿这么容易呀,这就是命。
无奈地苦笑一声,李少天撇了撇嘴,望着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发起呆来,也不知道秦雨凝她们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什么委屈。
“喂,是不是想女人了?”
发现李少天一脸的惆怅,雷德水伸过手拍了拍他的肩头,笑着问。
“女人?呵呵,我在想,为什么老程和小石头能吞下那么恶心的老鼠,要是我,打死也吃不下去。”
李少天回过神来,望了一眼坐在墙角吃着东西的程牛,不解地摇了摇头,程牛属于沉默寡言型的男人,不善言语,但为人耿直,极重义气,好打抱不平,在牢房里享有很高的声望。
“一看你就是从大户人家出来的,从不知道挨饿是什么滋味,如今的世道,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十几年前的唐州曾经闹过一次蝗灾,为了活命,别说老鼠了,死人都被吃的精光,遍地骸骨!”
雷德水悠闲地喝了一口酒,咋吧了几下嘴巴,神色有些黯然,他本是唐州人,当年闹灾荒的时候随着父母来到了襄州,他三岁的小妹就是在那个时候饿死的,尸体换了一小袋稻米,正是凭借着这一小袋稻米,他们一家五口才支撑着来到了襄州,每当回想起那段往事,他都觉得愧对死去的小妹。
吃死人!难道就是民间传说中的易子而食?李少天咕嘟一声咽下一口口水,猛然间有种想吐的冲动,但被他强行压了下去。
“疯狂的世界,他妈的!”
李少天这时候有些理解程牛和小石头生吃老鼠了,一切都是为了生存,他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馒头。
李少天郁闷,有人比他更郁闷,马天远现在都快疯了,市面上流传他被李少天一刀击败,而且还搭上了一只左眼,言语间对他充满了不屑和轻蔑,襄荆四小猛的名号更是被天杀星恶狠狠地踩在了脚底下。
马天远真想杀了那些乱嚼舌头根子的混蛋们,他们懂个屁,如果不是李少天砍断他的刀,他绝对能宰了李少天。
百姓们可不管其中的过程怎么样,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事件的经过,反正李少天一刀劈瞎了马天远的眼睛,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他们更愿意根据结果兴致勃勃地推测过程的发生,然后加上个人的主观情感加以渲染,所以李少天击败马天远一事很快流传出好几个版本,可能故事经历有所不同,但核心都高度一致,那就是李少天如何如何神勇,马天远如何如何草包,顺道贬低一下四小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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