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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3(1/2)_叶晟说故事_爱尚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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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3(1/2)

据联合国环境计划署对排放目录指南的报告指出,火葬场的污染物排放虽然占全球污染物总排放量的比重较小,但仍然具有显著性差异。其排放的二恶英和呋喃也占了全球总排放量的0.2%。

6宗教

印度系统

印度宗教,如印度教和佛教,皆为崇尚火葬。因其教义将肉体视为是让灵魂、神识攀附的工具。薄伽梵歌提到:“就像脱去旧衣服,然后穿上新的;死后灵魂离开身体,然后获得一个新的”。因此,死去的肉体并不神圣,因为神圣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肉体。所以在上述宗教中火葬是合乎道德的。而锡克教文化尽管崇尚火葬习俗,却也不禁止土葬。

印度教

根据印度教传统,认为火化尸体,能促使灵魂意识超脱至饱满、脱离现实世界,这将有助于去“另一个世界”(死亡的最终目的地)。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圣人(由于终身苦行修行,其精神已经足够“超脱”)和儿童(精神生活的时间短,不足于附在这世界)能使用土葬。印度教圣人是以盘腿打形坐式下葬的,不像其他宗教是水平形式,火葬被称为“antim-samskara”,从字面上来看,意思是“最后的仪式”(lastrites)。当火葬或“最后的仪式”进行时,“礼拜”(uja)也会同时进行。“礼拜”是一个印度教的祈祷仪式,以协助神识进入另一个世界。

佛教

佛教承袭婆罗门教思想也流行火葬。释迦牟尼佛住世时,印度以火葬为正仪,佛涅槃后,举行荼毗火葬,信徒皆效法之,而僧众更是跟进。传至汉地,隋唐开始,佛家居士亦多火葬;日本佛教在道昭和尚提倡下,亦以火葬为主。

印光法师:“自佛法东来,僧皆火化。而唐宋崇信佛法之高人达士,每用此法。以佛法重神识,唯恐耽著身躯,不得解脱。焚之则知此不是我,而不复耽著。又为诵经念佛,期证法身。”佛教提倡火葬,乃不重皮囊,若埋土中,唯恐死者执著于其形骸肌肤,以致不能解脱,故以火焚之,则不眷恋而知四大皆空。

俗人火化,法师多半在死者遗体、牌位之前开示,类此:“某某居士(女居士)!今日火化,且听我言。金刚经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享寿之时,以虚色身,且偿因果,且修福田;舍报之后,无用躯壳,当作灰烬,还归苍天。某某居士(女居士)!色身皮囊,俱烧以毁,真灵佛性,仅存无坏,遍满虚空,充塞法界,无去无来,不生不灭!”

基督教

在基督教国家和文化中,一般都是劝阻用火葬的。因为他们相信身体会复活。但是经过多个世纪后,信徒也渐渐接受火葬。

罗马天主教会反对火葬的几个想法:第一,死者的身体就像一个接受圣物的工具,其本身就是庄严神圣的;第二,作为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它应该以光荣和敬畏的方法来处理,很多早期的此类处置尸体做法都被视作是异教徒行为,或侮辱尸体;第三,模仿耶稣的埋葬,基督徒的身体的应该是埋葬的;第四,进行火葬等于否定了身体的复活。

在中世纪欧洲,有时需要同时处理众多尸体,如经过战斗,瘟疫或饥荒后,尸体容易造成疾病蔓延,所以必须进行火葬。然而,早期的土葬或埋葬仍是法制的,除非在特别情况下,为公众利益,才可以进行火葬。此外,在18世纪或以后,唯理主义者和古典派再次倡导火葬,并以此来否认复活和来世,虽然支持火葬的运动大半在他们的工作去解释和反驳神学对火葬的问题。但天主教会内反对火葬的情绪,在联想到火葬是“神公然的敌人”时变得更加僵化。并制定了规则来反对火葬,这直到1960年代才软化,虽然天主教仍偏爱于传统土葬或埋葬,但家属则可自由选择是否进行火葬,而不会被认为是拒绝相信尸体的复活。

直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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