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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鬼不语(一)(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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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又出现一个斗台,我们双腿踩虚,赶紧收回身子,往下小心试了几次脚,几乎落不到地面,不知道这斗台有多高。

安洁从肩头上卸下一截绳子,吊上步枪垂了下去,落到下方斗台后抽回绳子在黑暗中估摸绳子的长度:“走,跳下去,下面铺这沙子,高度只有一米二左右。

我双手攀住斗台边缘,两腿顺着斗台边缘滑了下去。踩到沙地上留意了脚下的虚实,确认安全后让安洁下来。

这里是下方的斗台,大致形状应该是环形的,如果有光,我们现在可以把形如剧院环形舞台的偏殿看个清楚了。我们没敢点火,主要是考虑到黑暗中可能存在寻光伤人的地下动物,我和安洁只能在漆黑如墨的四周寻找可走之路。

安洁可能觉得这么安静的环境让她不安,她没话找话说:“为什么我们不能点灯?”

墓穴属于黑暗地界、死人安息之所,见光多有伤害,条件不允许,我们这些盗墓贼一般都只能摸黑前行,在地官术语里称为“同朙同寿”,意思是在墓穴里取宝,其实是和墓穴里的尸魂平行而走的,也就是诀语里“莫看夜半近阎王”的由来。

“鬼不语,藏于晦,无影无形,气不散则封,封于墦,尸魂**,尸腐而卧长眠于空,魂则飘离,久守徘徊,尸身之大护也。”这段《盗鬼经卷》里的语句大致把人死,尸身和魂魄分离后存在的空间范围和彼此相辅相承的关系做了统一的阐述。很多民间传说,魂魄会游离在尸身的周围不散,按民俗上所说就是魂魄舍不得尸身,久候不散。而《盗鬼经卷》里有云,尸体死后立即埋入封闭的墓室,尸体和魂魄会出现短暂的重合现象,这一现象在其他鬼神学问里就称为“诈尸”。

“鬼不语”是盗墓世界里对人死后埋在地下重新复活的现象或者是一种地界范围。1976年夏天,湖北荆州古墓就发生了一起让人毛骨悚然的事件。当时一个农村老汉死了老母,因为怕尸身毁坏,孝顺的老汉早早就把老母下葬入土为安。夜里子时,老汉办完丧宴,回到家中就发现老母坐在家里吃饭。

老汉吓了一跳,以为见鬼了,其实真的是见“鬼”,老母吃完饭匆匆离去,全村人寻到坟地,才发现新坟早已被打通,老母赫然躺在棺材里,嘴角还残留着饭粒。后来请了一位先生,重新算了吉时和点藏位,才算把老太太收养在了阴坟下,从此不再出什么事端。

我们暂时不敢点火怕的还是这类现象发生,黑暗的墓穴黑暗久了,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南派地官盗掘坟墓,遇地宫,挖盗洞是很讲究的,定准位置后,第一锄要下一支香,接着才继续往深处挖。

盗洞打通地官,甬道内点脚钉进去,第一脚踩入地宫甬道磕三下脚,单膝跪地叩拜,然后点香布置脚钉,接着就接触“鬼不语”了。

为什么说是“鬼不语”?原因是人一吞口气存活,尸窒一口气亡,两气同属一脉,但“活气”和“死气”按照常理是有悖的,传说墓穴地宫点灯会被吹灭,南派地官更依赖于马灯、羊皮灯笼和炭火,但进入地宫甬道就得灭灯,以免把自己的双眼留在了墓穴里。简而言之,久经盗掘坟墓,这双眼睛会出现异端,能看见不干净的东西,所以灭灯就表示自己不会看到阴间之物。

在甬道内行走,只能借助已经点好的一把香烛的光源,走三步插一个脚钉,直到通入偏殿或者主室才能重新点灯,传说甬道内鬼魅最多,各方冥神都是在甬道里徘徊守护的,点香行走,顺着脚钉前行,香不灭就表示可以畅通无阻。

我们现在在“鬼不语”的地界行走,点灯会惊扰到鬼东西,到时候出个万一也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是南派薨宇地官的传人,这些规则我是要守的,流传下来的文化就算是迷信也不可不敬,毕竟墓室地宫不似外面的花花世界,动植物样样俱全,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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