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古时代的战场上曾经盛行一时。
但战车的机动性能极差,转向起来相当麻烦,直线行进时固然能所向无敌,但需要变阵时就傻眼了。是以战车兵种如今渐渐被淘汰,只有在攻城时方可一见。
这样的缺点对攻城兵来说则同样存在,尤其两军对垒,极讲究阵势,而攻城战所用的阵势和野战阵势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战法,一支军队再怎么训练有素,想从攻城阵势转化为风格完全两样的野战阵势都会经历一个很长的混乱时期,这时人数反而成了一种阻碍,正是我可以趁乱破阵的绝佳时机。
然而现在更加尴尬的问题是,此时攻城战早已开始,大部分敌军先锋根本就已经陷在城池下面,若此时后军中断攻城转而进击我军的话,现在正在皖县城墙下奋战的攻城部队势必全军覆灭,整个攻城也会随之崩溃。
“全军听令……”就在我高高举起手中的方天画戟准备发号施令时,前方忽地响起一声轰动天际的战鼓如雷声,我抬头一看,聚集在前方的敌军竟复又退散回两旁,重新回到攻城的战斗序列,取而代之的,是一面正以一种极不正常的速度飞快变大的“孙”字大旗!
“主公,”快马奔驰中,高顺策马来到我身边,道。“是孙策,他这是想……”
“好胆色,竟想跟我硬碰硬?”我冷笑,高高举起方天画戟,大声喝道。“弓箭手变前军,所有弓箭都不要留,听我号令,用最快速度射出去,长戟兵紧跟重甲兵,随时准备战斗,变阵!”
随着我一声令下,身后的兄弟开始变换阵型,我转头看着高顺面无表情的强悍脸孔,低声道。“高顺,前锋战就交给你了,让孙策这个无知小儿,见识一下你‘陷阵营’的威力!”
“是!”
战场上的时间流速是不正常的,顷刻之间两军的间隔已缩至三百步,出乎意料,敌军的“孙”字大旗下,为首的居然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美男子。
“放箭!”我挥下手中兵器,前军弓箭手顿时收住脚步,两百只箭矢如同脱缰的野马,激射向敌军向前暴冲的阵营,长戟兵则紧紧跟随在高顺的“陷阵营”身后,瞬间越过了弓箭手阵地。
两百只箭矢其实并不算多,对上一支上千人马的部队只能稍稍扰乱敌方阵营而已,对方也有箭矢还射过来,但我的兵也不是第一天上战场了,不等我下令,第二波箭雨便已在空中划过一道小弧,越过前军持续射进敌军阵地。
三百步的距离在双方都在高速前行的状态下迅速缩短,眨眼间敌我双方已短兵相接。
“孙伯符在此,贼将报上名来!”美男子豪声大吼,率先策马持枪向我军暴冲。而我也终于真正见到这个如雷贯耳的人物。
“贼你娘!”我当然不可能任由他直冲我军阵,方天画戟扬起,朝高速接近的孙策就是一记当头猛斩!“我南宫亮面前,岂有你放肆的地方!”
高手过招,没有一招是用来虚应了事的,不带任何试探,第一招我便已倾尽全力。
“方天画戟?”孙策果然不负“小霸王”之名,他纵马横枪,硬是接住了这青天霹雳的一击。“小子,吕布是你什么人?”
“我师父!”我双手抡起兵器,方天画戟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半圆,再度向孙策猛力砸下。
这回孙策就不敢硬接了,毕竟方天画戟光重量就重达四十斤,只见他纵枪直刺,枪尖截住方天画戟下落的轨迹,顺着战马的动势将力量推引到一旁。
“别想逃!”我催动胯下战马追上,方天画戟化作漫天飞舞的残影,死死紧咬孙策。
“谁逃了?”孙策瞪大眼睛,手中长枪竟完全不讲究防守要害,直直向我突刺过来。
戟枪快速绝伦又眼花缭乱碰撞在一起,空气中连起兵器交击的爆响,一瞬之间我们便已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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