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呢。
老李是一脸的沮丧。
“没什么好提取的。现场一塌糊涂,早就破坏了。”
不用多做解释,高健也是苦笑,就发现带血的衬衫附近,草地已经踏平了,折断的树枝,扒出来的花,还有不知道被几个人翻滚过的石头,乱的就跟台风过境差不多。
满地都是脚印,满地都是手印,满地都是破坏再破坏,几次三番破坏的痕迹。
就那块不起眼的时候,上面至少二十个人的指纹。还有许许多多分辨不出来的。
刚发芽的小草早就平了。
“原副省长已经确认原邦失踪了,手机打通没人接,家里翻遍了没有,爱去的酒店酒吧也都找了,就连昨天飙车的那些人也都问了,一个人开车离开的,到这,就到这就失去踪迹了。”
“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哪去了?不会跑出国了吧。”
“他要出国原副省长会一个电话把我从家里喊出来找他侄子?”
高健看到了那件血衣,小法医正在拍照,准备拿回去检查。
“老李,以你的判断,原邦死了吗?”
“这点出血量死不了人的,至少他没死在这。”
“希望他没死,不然我们的工作量更大。不过找他也不好找。按失踪人口来查吧。”
高健有点消极怠工,积极工作也脱不了处分,还不如按规定办事呢。
看着一塌糊涂的现场,听着手下人汇报,因为这附近都是散落的钱,所以才把现场破坏了,那些人都以为捡钱了,没想别的。
高健脑子高速旋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方法。
作案现场要么就不留下任何指纹脚印,无处可查。如果留下了不能清除的痕迹,那就让更多痕迹加入进来破坏现场。就比如这次,提取石头上的指纹,挨个分析挨个找,找的过来吗?投入大量的警力和工作人员最后还不一定获得有效线索。
这个人,是个头脑非常好的人。聪明,具有反侦查能力。还非常熟悉警察办案这一套程序。具有较高的智商。
符合这些特点的,只有,,,
“高队,有个流浪汉,说他看见了。”
助手跑来打断了高健的思路。
高健丢开脑子里的想法,眼睛放光,看到了?太好了,不用再去走弯路了!
“带过来。”
流浪汉破衣烂衫的,头发乱糟糟的,手里捏着一个编织袋,看到警察,这么多身穿制服的人在周围跑来跑去,本能的瑟缩着。
“老哥,你看到什么了,好好说就行,别怕。”
高健安抚着流浪汉,递给他一根烟。
“就是,昨天后半夜了嘛,我在那边睡觉来着,就听见有人一边跑一边喊,把我弄醒了,我本想去看看,刚走出几步,就感觉有人从我背后冲上来,我脖子一疼的就不知道了。然后,我迷迷糊糊的醒了以后,啥动静都没了。也睡不着了,就开始翻垃圾桶。然后我想把瓶子送去破烂站卖了,就看到有个人正在关后备箱,往我这边看了一眼,然后上车走了。”
“红色的宝马?”
“不知道,我就知道红色的车。”
“那人多高?多胖多瘦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子穿着什么?”
流浪汉露出难色,吧嗒吧嗒的抽烟。
一根抽完了,又看高健,高健都快急死了,干脆把手里这包烟连着打火机都给他。
“你快说啊。”
“挺高的吧,离得有点远,但是我看着他挺高的,不胖不瘦,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一看料子就很好啊,穿人家身上特别好看。”
“长什么样子呢?有没有什么特征?”
流浪汉把烟揣口袋。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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